9月12日,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向“全国优秀法官”王珏同志学习的活动。
王珏同志生前任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17年5月29日,她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3岁。最近,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她“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决定指出,王珏同志是我省新时期的优秀法官代表,其先进事迹真实感人、可敬可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广泛的示范意义,充分体现了当代人民法官信念坚定、司法为民、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决定号召,学习王珏同志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政治素养。王珏同志以爱民、亲民、惠民、护民的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
决定号召,学习王珏同志爱岗敬业、勤政廉政的优秀品格。王珏同志经常加班加点,利用休息时间查阅卷宗、拟写法律文书。在整理王珏同志办公室的遗物时,发现她亲手制作的13本办案手记和5本工作笔记约20万字。王珏同志坚决抵御人情、金钱的诱惑,从未私下接待当事人,从未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从未收受当事人一分一厘的财物。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以王珏同志为榜样,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精神,不抱怨苦累辛劳,不计较个人得失,恪守职业道德,守住廉洁底线,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形形色色的诱惑考验面前,不为欲望所绊、不为名利所累,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决定强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将迅速开展向王珏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坚定信仰、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两聚一高”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