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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规范管理聘用制书记员
2016-01-12 08:3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1月8日,南通中级法院制定出台《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工作,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努力提升聘用制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据了解,考核办法共分五章29条,实行综合管理和使用管理的双重考核管理模式,由组织人事处和各审判业务部门、审管办、监察处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紧紧围绕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职业道德遵守情况,考核方式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并结合日常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估。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以季度考核结果和业务技能考核为基础,折算出年度考核结果。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书记员年度考评等次和期满续聘、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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