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根据青奥安保战时表彰激励机制,坚持特事特办,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审批手续,为在青奥安保工作中因公牺牲的如东县局一级警员徐永健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8月2日上午,徐永健同志在赴北京执行任务期间,突感身体不适,终因心脏附近的主动脉夹层撕裂,经抢救无效于8月3日15时27分因公殉职,年仅49岁。
徐永健同志自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公安基层一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曾获如东县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南通市公安局“深挖犯罪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近5年来,他累计赴外地执勤时间长达700余天。该同志因公牺牲后,省公安厅和南通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指示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