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队伍建设
宿迁市实行政法干警执法档案制度
2013-09-17 16:12: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为加大政法工作改革创新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建设过硬政法队伍,近日宿迁市委政法委与市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市政法干警中实行执法档案制度。 

  执法档案的实施范围是全市各级政法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政法干警(含执法单位领导干部)。执法档案的形式为每位执法干警要建立一份电子执法档案,实行网上动态管理。干警执法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执法岗位情况、执法总体情况、案件评查情况、考核奖惩情况等。 

  市委政法委在强化执法档案管理使用上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公示公开,执法档案要对执法质量的评价结果尤其是执法过错、执法中的问题如实记载,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定期公示;二是动态管理,干警执法岗位发生变动,由政工部门协调执法档案的交接工作。调离执法岗位的,执法档案由原单位保管;三是监督检查,各地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要定期检查干警执法档案,梳理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四是结果运用,凡干警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晋职晋级、提拔任用、岗位交流前,政工和组织人事部门均要调阅干警执法档案。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