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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在扬州举办
2025-07-17 11:12:00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7月12日至13日,第十一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在扬州举办,活动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扬州大学、中国行为法学会联合主办。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侯振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陈国庆,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伟,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等领导和专家出席论坛。

周继业在致辞中指出,步入新时代新征程,社会治理呈现阶段性特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此次论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这一主题,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使命担当与主动作为。

要深入学习贯彻研究阐释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新成果,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争做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思践悟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改革与治理平衡发展,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国之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多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要充分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研究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紧扣战略部署深入学习研究,进一步探索研究社会治理法治保障,准确把握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履职建言献策,组织各方法治资源,依托各方法学研究机构,适时提出立法建言,以优质立法蓝本和政策建言助力建设社会治理法治体系。不断深化理论研究,动员组织法学研究机构、执法司法机关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社会治理法治研究探索,助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要着力加强力量统筹协调,助力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做实“左右协同”,积极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研究,不断加强长江流域、长三角地区、省内不同区域之间以及高校、机关、企业、律所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学术交流和理论探讨,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协同创新。坚持守正创新,聚焦调解理论研究,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发展。注重实践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中心,做好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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