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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官业绩考评江苏试点
2020-04-01 09:13: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全省各试点院要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政工、案管部门牵头抓总,各业务条线集中精力、集聚资源,高质高效做好试点工作,全力打造试点样板,努力为全国检察官业绩考评贡献江苏检察智慧和力量!”3月30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视频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在会前专门作出上述批示。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传达高检院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安排试点工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建华主持会议。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泰州、徐州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在会上作表态发言。省检察院厅级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试点检察院的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方林对江苏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好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深刻领会高检院规定精神,抓好统筹。要继续依托政治部牵头开发的检察官绩效考核软件,进一步完善规则需求,统一计分算法,加强结果综合运用,通过需求整合,把中央、省委、高检院各项考核、考评要求融合、嵌入进去,按需所用,按需所展。二是明确具体任务,落实落细。要根据高检院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开展试点,坚持上下一体、各司其责,共同把试点任务完成好。省院要发挥好主导引领作用,设区市院要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基层院要发挥好先锋尖兵作用。三是把握序时进度,尽早落地见效。这次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上下一心、整体平推,按照时间进度节点,保质保量予以完成。要成立试点专班,制定试点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软件招标和研发工作,同时形成阶段性试点工作报告报高检院。

  会上,朱建华要求各试点院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向上级院备案和请示报告,注意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向全省、全国推广。要坚持把做好试点工作与全年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检察官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优质高效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全面推开应用贡献江苏检察智慧和力量。

  3月27日,最高检政治部、案管办组织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布置试点工作视频会,确定江苏和上海、山东、吉林四家作为试点省份,先期部署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江苏检察机关共有6家市院和所属12个基层院参加本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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