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江苏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交流研讨暨工作推进会在无锡召开。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会上传达了省“两院”第20次工作座谈会上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的有关精神,通报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第一次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的有关情况,并对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进行了部署。
会上,6家基层检察院交流了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经验,与会各地代表还就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行为,以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深入研讨。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汤维建,中国民诉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浩,分别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对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提出了推进思路路径。
高检院副厅级检察员吕洪涛就江苏相关部门联合出台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规定和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检察院邵建东副检察长从五个方面对开展的专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深刻认识虚假诉讼的危害性,增强打击虚假诉讼的使命感;二是深刻认识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人民性,增强打击虚假诉讼的责任感;三是深刻认识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特殊性,增强民行部门担当的自觉性;四是深刻认识虚假诉讼查办的艰巨性,提升检察机关查办工作的能力素质;五是深刻认识查办虚假诉讼案件的复杂性,增强查办工作的合力。
省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省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各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和部分基层检察院分管民行工作的领导和民行科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