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探索与实践”研讨会在南京举行,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钱舫、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剑虹、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葛晓燕等出席研讨会。
徐安提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党的三农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工作的职责所在、使命使然,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背景下,检察机关要把目光投向农村、农民,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把加强涉农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坚持执法为民宗旨的当务之急,进一步抓好落实。
徐安认为,要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案件的治本功能,着力推进涉农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要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侵占扶贫款、救济款、拆迁款、社会保险、福利基金等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办一切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要结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分析案发原因、特点和规律,从机制制度等方面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服务。要加强预防犯罪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增强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自律性和免疫力。要有针对性地推动反腐败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严密制度,推动制度全面落实。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依托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筑好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满腔热情地深入农村,和农民交朋友,了解村情民意、帮助农民排忧解难。要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己任,以反腐倡廉大业为追求,切实加强自身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赢得农民群众的尊重和支持,以实际行动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