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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协会要求全行业主动服务“三大战略重点”
2013-06-14 10:17:00  来源:江苏司法网

  近日,省律师协会下发通知,要求广大律师以深化推进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我省又好又快实施“三大战略重点”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服务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万企转型升级”。在服务对象上,突出以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要产业链和重点领域骨干企业、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利税大户企业为重点,加强服务力量配置。在服务内容上,认真办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所涉企业在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融资引资等领域的法律事务,积极为企业重大战略调整提供法律论证,防范、化解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在服务路径上,以创新企业法律服务产品为引领,加强对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新型法律事务、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研究,针对重点企业、创新企业提供特色业务和定制业务,切实提高企业法律服务的综合效能。

  二是服务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研究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问题,着力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认真研究集约化家庭经营与产业化合作经营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法律事务。大力提升农村法律服务层次,加强对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等农业规模化经营等方面的法律研究。认真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重点对新型农村集中居住区在集体资产转化、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协助促进城镇化发展,不断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业人口转移等领域法律事务的研究,重点为新型农村集中居住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大力拓展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涉及农民医疗、养老和其他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的法律事务。积极推动乡村治理机制完善,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自治和两委议事规则,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沿海和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等园区建设法律服务。加快研究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问题,加大向相关组织、大型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撑的力度。协助地方健全完善法规制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个环节纳入法制轨道,积极参加环保公益诉讼,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沿海开发法律服务团组建设,落实和完善服务沿海开发的办法和措施,创新重点产业基地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法律事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规范流转、应用和传播。主攻重点项目建设法律服务,为项目推进所涉及的土地、环保、规划、融资、拆迁、招投标、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事项把好法律关。

  四是积极参与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民生幸福和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加“所企结对共建”、社区律师工作站、村村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强化业务流程管理,为各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专业支持。引导律师以非诉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提高普通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结案比例。建立律师公益调解人才库,鼓励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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