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团员青年争当奉献社会的模范,带头学雷锋,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多做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实事好事,大力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公德,近期,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作出决定,对2012年度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进行表彰,一批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先进也榜上有名:4名同志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2个项目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称号,2家单位荣获“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称号,2家单位和2名同志荣获“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称号。
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8年至2012年,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和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开展了全省大学生“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全省35所高校法学院(系)的大学生志愿者、律师志愿者和法律援助工作者们一起走村串巷进工地,与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工面对面接触,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社会调查。各地共建立相关法律援助特色项目18个,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991场次,累计为13万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