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湖县坚持“三端发力”,切实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有效压降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加强前端立案管控,落实新案预警。该县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通过政府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协调全县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新立案件月度通报制度,在收到新立案行政诉讼案件数据后,金湖县司法局及时跟进处理,并向发案镇街及县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明确应诉责任单位,按时组织举证答辩,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开展涉诉纠纷分析预警,同时开展行政争议纾解工作。
加强中端应诉指导,推动统筹管理。金湖县司法局统筹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统计县政府案件的立案、审理、办结等情况。对镇街、各相关部门的行政应诉案件,及时要求相关应诉材料组卷报备。加强沟通协调,就应诉数据获取、应诉指标督查等事项,积极与淮安市中级法院及清江浦区法院沟通联络,督促案件承办单位妥善化解案涉纠纷、及时反馈案件办理进度。
加强末端责任监督,强化应诉保障。制定出台《行政应诉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应诉程序、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形成行政诉讼案件报备、通报及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应诉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行政应诉队伍,并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有效提高应诉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