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司法局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足职能优势,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增强人大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工作的“神经末梢”,联系点和联络员的建立与正常运转是做好立法工作的基础。阜宁县司法局根据省、市、县人大有关立法基层联系点文件精神,制定设立、培训、日常管理等工作制度,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申报遴选,经充分论证、优中选优,挑选出板湖司法所、阜城街道林海社区等4家基层单位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信息采集站,将了解社情民意的“神经节点”广布在镇(区、街道)、学校社区等处,形成点、面、片联动工作格局。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人大立法工作部门,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既是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载体,又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阜宁县司法局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管理入手,明确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职能和任务,统一立法基层联络员选任标准和工作要求,探索提出立法基层联系点“四有”建设标准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六工作法”,为有效发挥立法联系点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阜宁县司法局不断深化拓展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将联系点职责任务从“立法中”向“立法前”与“立法后”两端延伸,推动联系点功能从参与立法向法治督察与调研、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多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域延伸,群众可及时了解到立法工作动态,随时向政府机关反映监督执法、宣传普法、促进守法等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