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南通市海门区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牢牢把握各镇村法治薄弱点,全力补齐法治短板,为法治薄弱村“摘帽”打下坚实基础。
勤“培土”,夯实组织基础。落实镇、村两级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完善村“两委”班子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探索建立村“两委”班子常态化学法制度;落实“五民主三公开”“四议两公开”制度,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不断完善村居社会综合治理、村民委员会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确保村级事务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薄弱村两委班子的提档升级。关注各薄弱村村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协调,确保注入新生力量,形成老中青人员的合理搭配,村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显著增强。
多“施肥”,提升法律素养。优化提升村居法治队伍力量,发挥“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治工作主体作用,分片区参与村务管理,强化村民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法治专业优势,精准开展多样普法活动,包场司法所优化村居法律顾问人选,选取包场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工作者,为法治薄弱村定期开展普法宣讲、政策解读、矛盾调解、法律咨询,为村委会工作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常“修枝”,完善基层治理。赓续“枫桥经验”,发挥“1+1>2”的效果,形成以调解员为主,“法律明白人”、社区干部协力发挥作用的“围坐解纷”新模式,努力将家事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融为一体;加强源头预防,实行矛盾纠纷分片包干制度,要求各所充分发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定期到所负责片区,开展隐患信息排查梳理,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