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作为全国四家受邀发言单位之一、唯一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法律维权观摩交流会,并在会上交流介绍江苏发挥行政复议高效能优势、助力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据介绍,江苏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涉企复议案件实行“容缺受理”,推行“繁简分流”审理模式,加大涉企案件实地调查和听证力度,创新建立企业申请监督和复议机构主动监督“双向通道”,涉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得到及时高效履行。近三年,全省共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900余件,2023年涉企复议案件调查和听证率高于其他案件10个百分点,行政复议逐渐成为企业维权优选渠道。
此外,聚焦依法公正办案,探索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加强涉企行政行为监督力度,明确行政机关“职责清单”,南通、常州、苏州等地试点出台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实施意见,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意识明显增强。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创新出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建立多方涉企行政争议联动化解机制,涉企矛盾实质性化解率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