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江宁区制定出台《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方案》明确了“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升,经营主体自觉把守法诚信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全过程,党政机关带头厉行法治,实现法治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导作用”的工作目标。突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经营主体、村(居)民等重点群体,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尊法赋能”、青少年“学法护航”、经营主体“守法致远”、村(居)民“用法安居”四大行动,并以条目式予以明确,明晰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根据《方案》,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从2023年12月开始,至2025年8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并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及任务。《方案》还提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严明工作作风等工作要求。
“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聚焦重点对象,提高全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新提升。”江宁区司法局局长朱同福告诉记者,《方案》突出了首位担当、融入了江宁元素,明确了责任主体,对省、市提出的原则性举措进行了细化和充实,明确了具体措施、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实施步骤。围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这一总体目标,继续推进全域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持续开展“送法进小区”主题活动;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区宪法广场等载体;深化“益起普法”“小司普法课堂”等江宁普法特色品牌建设。明确了17项举措和责任单位,涉及31个区级机关部门及10个街道,为以后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