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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选民证见证法治发展历程
2023-12-11 11:46:00

  124日,南通市崇川宪法公园开园,并设特展《母亲的十张选民证》。展览首次向社会展出南通市民傅芳珍藏的10张选民证,讲述她从1954年到2002年期间参与选举投票的经历。 

  崇川宪法公园宪法宣传教育馆内,50多平方米的展厅简朴庄严,10张颇有年代感的选民证悬于墙上。选民证大小不一,登记时间分别为1954年、1956年、1958年、1961年、1965年、1980年、1990年、1992年、1997年、2002年。 

  “这是母亲一生的珍藏,更是宪法保障下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写照。”傅芳之子陈天扬告诉记者,他的母亲1930年出生于江西省宜春县,19498月参加工作。这一叠选民证展现了母亲从1954年在宜春县民主乡划定的选区参加选举,到2002年在南通市崇川区划定的选区投票的政治参与历程。 

  第一张选民证来自新中国第一次普选,领取于19542月。傅芳当时在宜春县民主乡划定的选区参加选举,并投下庄严神圣的一票。这张选票采用竖排文字排列、繁宋体印刷、黑色毛笔填写,标明选民姓名、性别和年龄以及填发机关、填发时间。选民证上盖有“宜春县民主乡选举委员会”方形大红印章。 

  此后,傅芳分别于195611月、19583月、19611月在宜春县参加选举。19626月,傅芳从宜春调至南通。19651220日,傅芳领到南通市选举委员会颁发的选民证,这是她第一次在江苏参加选举。这张选民证的纸张为黄色,正下方印有“南通市选举委员会”红色圆形印章。 

  1980年起,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直接选举范围扩大到县一级。19803月,傅芳拿到第六张选民证。这张选民证由“南通市城中区选举委员会”印发,纸张颜色为粉红色。 

  19867月,傅芳退休,之后一直在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新村生活。其间,她参加辖区内6届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留存了4张选民证。 

  “宪法规定的公民选举权利,从来不是停留在纸面上。这10张选民证既展现了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生动缩影。”崇川区司法局局长陈红霞说,“我们将永久保存这10张选民证,让更多人自觉学习宣传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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