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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监管机制显实效
2023-08-28 10:31:00

  连云港作为沿海城市,渔业资源丰富,其中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靠海为生,一旦出海就面临着海面作业距离远周期长、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困难等实际问题,隐含着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司法局聚焦涉海涉渔矫正对象生活难、出海难、监管难的“三难”现状,通过立项调研、多方论证,探索建立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监督管理机制,会同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连云港海警局出台《连云港市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构建联动联管机制,有效保障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的基本生计。 

  以《连云港市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和《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统计表》等前期归集的数据作为参考佐证,联合检察院、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对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的外出审批事项接收申请、外出活动、海上监管、完成销假等各个环节进行多次商讨,厘清核心问题,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化规定。通过与海洋渔业部门、海警等相关执法部门的调研研讨,针对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监管执法中的渔船定位管理权限等进行论证,确保涉海涉渔社矫对象外出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环环相扣、严丝合缝。借鉴舟山、日照等外市经验,探索更具连云港特色与针对性的管理与帮扶。 

  建立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调动海、陆多方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做到海、陆监管教育现代化信息资源共享。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涉海涉渔外出申请时,需要提前15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个人从业资质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协助监管人身份证明、承诺书等材料证明材料。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及时对接公安、市场监管、海洋、渔业、海事等职能部门,核查核实涉海涉渔外出事由及相关证明。经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后层报省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出具《社区矫正事项审批告知书》,将审批结果书面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并及时通报执行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社区矫正对象考核情况、管理类别等,进行分类审批,申请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 

  通过与海洋渔业、海事等相关执法部门配合提供的北斗设备、卫星电话等监管手段,对出海活动的社矫对象所在船只进行定位监控,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内容,杜绝产生执法真空地带,保障规范执法力度。在近海(水)区域有信号的情况下,由司法所电话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每日上报位置,以及通过微信、短信或直接通话的方式报告外出活动情况。在远海(水)区域无信号的情况下,通过委托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渔船组建“临时矫正小组”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每周至少通过拨打渔船卫星电话联系船长或社区矫正对象一次,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请假期间海上活动情况。 

  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在岸期间,由检察院、海洋渔业部门、海事部门、社区矫正机构会同执行地乡镇党委政府建立在岸期间教育学习联动机制,保证教育实效性。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出海)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报到、集中学习、公益活动等可以按请假程序登记,社区矫正对象到岸报到时一并补充完成。组织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心理辅导以及各类公益活动。融入专业性社会组织力量,建立培训基地,成立赣榆区“碧海”环境资源损害修复工作室,积极开展损害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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