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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 精准对接 提升质效 宜兴“法律之家”满足百姓法治需求
2023-06-26 16:06:00

  近年来,宜兴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精准对接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创新构建村居“法律之家”,不断提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普惠、精准配置,初步形成具有宜兴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新格局。 

紧扣服务理念

创新一体服务新模式

  今年以来,宜兴市将建设151个村居“法律之家”纳入省级民主示范村及“依法治镇(街)”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重心、人员力量、服务资源全面下沉,构建一体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模式。 

  紧扣便民惠民理念,整合村(社区)矛盾调解指导站、人民调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资源,创新打造集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法律顾问、社区矫正、援法议事等于一体的村居“法律之家”,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及司法鉴定、公证咨询指引等服务。 

  通过电话服务、网络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为基层村居和广大群众提供涉法事项处置服务和解决路径,构建形成“线上线下服务全方位、汇集社情民意直通车、多方援法议事微自治、基层普法宣传零距离、矛盾纠纷化解点诊式、暖心法律援助一站式”等平台服务阵地,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融合度,切实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宜兴样本”。 

健全服务机制

构建规范运行新格局

  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宜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牵头负责、基层司法所具体负责,纵向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横向实行分流指派管理举措,确保村居“法律之家”科学管理、规范运行。 

  建立站长负责制度。由司法所指定人员担任“法律之家”站长,负责日常管理和常态运行,具体安排工作站的工作计划、统筹人员坐班时间,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定人、定点、定岗、定时”服务常态化。 

  建立考核管理制度。建立接待群众态度、现场服务时长、服务事项办理等日常管理考核办法,根据服务对象电话问询、上门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服务满意度,由宜兴市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定期进行测评,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建立固定值班制度。按周排班明确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社工等值班时间,通过村级公告栏、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等告知群众,落实“谁接待谁负责”机制。同时针对特定群体和个别案件,推行个性化和预约式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问题。 

  建立联络工作制度。由司法所指派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法律之家”日常沟通联络,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收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作;与村居法律顾问、法治服务员、“法律明白人”、调解员和社区矫正社工,做好日常工作衔接;建立常态业务培训制度,加强内部业务交流,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案件研讨,提升业务素能和为民服务水平。 

优化职能配置

打造优质服务新阵地

  优化力量配置,选任在当地影响大、口碑好的骨干为“法律明白人”,群众基础好、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法律知识储备的村民做专职调解员,选聘专业知识好、服务意识强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推动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员定期下沉“法律之家”,推动构建“局、所、家”三位一体法律服务团队,实现“群众在哪里,法律服务就延伸到那里”。 

  推出公证惠民措施。落实“限时办结、全天候服务”承诺,经审核确认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最快当日出证,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采取节假日调休轮休,方便群众随时上门办事。开展法律援助惠民专项活动,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病患者等提供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 

  探索开展“法治进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模范守法家庭;以民法典为依据,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开展邻里互助、道德评议等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截至目前,共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151个。 

  参与村务监督管理。引导“法律明白人”立足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收集社情民意、提供法律援助指引等职能,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参与化解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环境污染等各类矛盾纠纷。创新“家庭律师”免费服务模式,聘选30名法律顾问组建6个服务团队,与西渚镇白塔村943个家庭签订《家庭律师法律顾问协议书》,实行“一户一档、一事一议、一次一记”。目前已走访160余户,解答法律咨询210余起。依托“法律之家”建立“法律明白人”讲堂,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宣讲。 

  深化“援法议事”。创新“三员三会”“红网微治·三治融合”“邻聚蠡”等一批独具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法治乡村建设“宜兴新路径”,形成“协商议事在平台、法治文化送到门、矛盾化解不出村”基层治理新格局。西渚镇白塔村援法议事项目被表彰为全省首批“城乡基层援法议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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