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高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创新普法载体,法治文化阵地化法于形。加强白天鹅法治文化公园、龙湖农民工法治文化公园等4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提档升级工作,并不断开发新示范点;强化现有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4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奖优汰劣动态管理;培育阜宁县法治文化艺术团和蒲公英志愿者协会等普法类社会组织参与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宣传活动;在传统媒体,《阜宁日报》新增“普法园地”专栏、县电视台开通《律师说法》栏目;在新媒体,“阜宁发布”微信矩阵“盐城阜宁公安微警务”“阜宁检察在线”“阜宁县人民法院”“湖海清韵”“德法阜宁”等微信公众号形成法治宣传“集团军”。
坚持寓教于乐,法治文化活动润法于心。阜宁县法治文化艺术团13年巡演不间断,从2017年开始,法治文化巡演成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县政府每年拨款经费15万元用于法治文艺节目的创作和演出。至今已累计演出60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80余万人次。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阜宁小司说法》由县司法局年轻工作人员编排、拍摄,“一案一法”主题的以案释法微视频,助力普法方便快捷。开展“践行新时代·争做守法人”活动,今年阜宁县第四届“百团会战”暨法治文艺汇演活动,让法治融入文艺,如细雨润物,渐入人心。
积极鼓励创作,法治文化作品传法于民。利用“文艺搭台,法律唱戏”的模式,让法治联袂文艺,在全县做到“锣鼓一响、普法上场,二胡一拉、送法到家”。联合县散文家协会、老年大学等文化团体,聘请专兼职的文化作品创作人员,创作小说、散文、小品、淮剧、情景剧、摄影、书画等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作品,累计创作法治文化作品180多部,让群众在娱乐中接受形象生动的法律知识教育。法治文化艺术团坚持每年创作10余个新作品,今年已新编排了《守住养老钱》《“八五”普法得民心》《颂歌献给民法典》等多个法治文化作品,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法治文化创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