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至11月,赵某等9人在徐州市铜山区某小区从事室内门安装工作,与用工方约定按天数和出勤记录计算报酬。
工程结束后,因欠付劳动报酬8万余元,用工方于2022年1月分别向赵某等9人出具承诺书及欠条。赵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后,来到徐州市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法援中心立即启动快速审查机制,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律师承办此案。徐州市铜山区司法局联系区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获得检察机关起诉支持。最终,在多方努力下,通过线上调解方式,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近年来,徐州市铜山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畅通欠薪案件受理渠道,完善案件双向介入、移送机制,合力保护农民工权益。
2021年12月28日,肖某妻子袁某因意识不清入住某老年病医院,一直昏迷不醒。此后,袁某相继在某中心医院、某康复医院住院治疗,仍处于不能与人沟通、生活不能自理的植物人状态。因无法取出妻子袁某存款,肖某需要申请确认袁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为其指定监护人,便到徐州市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倾听他的诉求,查看相关材料后,受理并指派徐州市铜山区高新法律服务所承办此案。承办人立即联系肖某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案件资料,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向村干部、袁某邻居了解调查情况,并到医院看望袁某,为其向法院申请特别程序。2022年6月15日,经过网络开庭审理,法院作出确认受援人袁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肖某为其监护人的判决。6月30日,肖某收到判决书。从立案到拿到判决书仅15天,法援案件承办人急群众之所急,尽全力帮助弱势群众快速解决“烦心事”。
2020年9月24日,孙某到徐州某公司从事钢结构安装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2021年1月31日,孙某在工作中摔伤,被送至医院治疗。2021年10月11日,徐州市铜山区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2021年12月3日,徐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孙某向公司主张按工伤赔偿标准支付各项赔偿款未果后,来到徐州市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指派马冬庆律师承办此案。因公司未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为避免对方否认劳动关系,马律师指导受援人提供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和考勤记录、工服等,分别证明该公司为每月工资发放主体以及孙某在该公司上班的事实,继而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此外,按照工伤赔偿标准,逐一计算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每项赔偿金额,收集整理病情证明书、门诊票据、鉴定费票据等证据材料,代孙某向徐州市铜山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依法支持孙某的绝大部分请求,某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孙某再次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受理后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当场决定给予法律援助。2022年4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多方努力,促成双方当庭和解,孙某获得相应赔偿款。
2022年7月13日,孙某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 公平正义解民忧”的锦旗赠给徐州市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表达对法援中心及承办律师尽全力搜集证据,精益求精办理案件,努力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谢意。
今年以来,徐州市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上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8件,提供法律咨询1638人次,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