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的村居法律顾问们在乡村的田间地头奔走发力,留下“有事好商量”的言语宽慰和法治助力。
他们开展“法治体检”、矛盾纠纷调解,帮助乡村企业解决法律纠纷,努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他们让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志愿者一起学法、懂法、用法,开展“法律进乡村”“送法进农户”等活动,解答法律疑问,让群众享受到一站式、便捷性的法律服务。
“老承包户占地不让,新承包的鱼池交接不了,我该怎么办?”今年1月,江都区某村的村民闵某通过竞价投标获得了该村某渔池的新一轮承包养殖经营权,却因老承包户意欲继续经营,致使该鱼池迟迟得不到交接,闵某便找到该村挂钩的法律服务所寻求帮助。
法律顾问裴建中知悉情况后,不顾刚从外地出差赶回来、一夜未休的辛劳,及时介入该矛盾的调处之中。
听村书记介绍、与招投标主管办咨询招标详情、走村入户了解纠纷缘由、先后找新老承包户分别谈心并讲解法律法规、找法律明白人协助和乡亲邻友帮助......裴建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工作,通过2周不间断的调解,新老承包户顺利签署渔池交接协议。至此,两家矛盾成功化解,集体资产得以保值增值。
“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在群众心里就是大事,他们打电话给我,就是对我的信任。”法律顾问张秀梅在农村跑了几年,更加明白群众利益无小事。
今年3月,张秀梅受理咨询并帮助调解了一起“外嫁女”参与土地分配的矛盾案件。
原来,邗江区某村村民许某某女儿外嫁,户口一直未迁出,在嫁入地未享受村民待遇,而许某某所在村集体以其女儿已外嫁,不同意其女儿再参与该村组土地收益分配。
调解中,许某某所在村组认为“外嫁女”不得参与分配的决定,是该组2012年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的,土地收益分配事项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实行的。
张秀梅听后给出建议,“外嫁女”是否可以参与分配,不能“一刀切”,如妇女因婚嫁权益“两头空”,这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相违背,村民自治的决定亦不能与法律相冲突,否则无效。她一方面普及法律知识,一方面协调双方之间的分歧,帮助共同商量解决对策。
“我们公司在该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在厂区内发生的事故,就该公司赔!”今年1月,位于邗江区某村的一家公司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致公司一名员工意外死亡,员工亲属就赔偿问题与公司产生纠纷。村委会第一时间通知了本村的法律顾问吴天罡提供法律服务。
经与员工亲属、公司负责人联系后,吴天罡了解到,该员工已52岁且生前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亲属要求公司承担210万赔偿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吴天罡向双方释明法律法规以及检索的相关类似案件,积极展开调解,最终双方厘清了问题,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工伤赔偿义务,同时帮助员工亲属向肇事司机进行索赔,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
近年来,扬州市司法局积极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为全市1362个村居配齐配优法律顾问,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一季度全市村居法律顾问提供咨询办事等服务315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