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会,主管部门和立法部门都是听众,大家敞开来说问题。”3月3日下午,在江苏省司法厅召开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专题座谈会上,面对14家养老服务机构代表,立法二处处长汪立生这样开场。
江苏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也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截至2020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850.5万,占总人口比例达21.84%。
但目前,养老服务还存在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养老服务人才匮乏和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扶持保障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短板和问题。
而现行《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于2016年3月1日施行,其中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诸多提法、要求以及工作举措与上位法及国家政策存在不一致、不衔接的现象,制度优化箭在弦上。
南京市栖霞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总经理刘小龙表示:“现行《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规定很好,但实际是不少配建房空置已久。要解决建起来后用不起来或者不好用的问题,此次修订应进行更细致的约束。”这个提议一下子引起在座代表的共鸣。
银城康养负责人朱咏田表示,配建房选址要考虑使用者的感受,不能为建而建。还有代表提出,政策鼓励将一些适用于养老服务的闲置资源优先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但实际改造时面临消防通不过等“卡脖子”问题。“制度设计很好,操作有难度。”
携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恩斌抛出一直困扰他的问题:“我手下有50多辆服务老人的配餐三轮车,不能上牌照,出了事情自己负全责,民生工程为何‘上路’这么难?”为节省成本,且考虑助餐点多半位于小街巷,不少助餐机构使用加篷的小三轮送餐,但因无牌上路,车子免不了被扣。有人提议,能否在制度设计上有所创新,对配餐车等服务老人的车辆网开一面?
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长期匮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代表提出,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员上升通道窄,能不能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等方面有更多激励措施;南京一些机构引进了不少养老服务人才,却发现养老服务人员没资格申请人才房,期待有更多留人政策……
沐春园护理院院长李咏阳称,不少老人面临房产继承、赡养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在志愿服务中加入法律援助。南京玄武华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院长李百树提出:“服务内容范围可以再宽一些,比如纳入安宁疗护、智能服务等。”
为让这次立法更接地气、体现老年人切实需求,代表们畅所欲言。代表们说,全程谈问题、讲对策,开门立法接地气!
会议现场,有人早早熟读草案内容,“咬文嚼字”、细细推敲;有人捋出6、7条建议,笔记本写了满满一本;有人为了老年人福利,又忍不住插进来多说几句。不知不觉间,会开了3个多小时。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说:“这场制度设计者和践行者的对话,终极目标是让广大老年人受益。这次修订,相关部门将在落实上位法要求基础上,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努力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难点、堵点,用一部‘可操作、真管用’的民生法规回应老百姓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