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巾帼岗位明星
2015年,我离开了奋斗了七年的公诉席,成为了一名行政复议战线上的“新兵”。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间,又一个七年过去了。七年来,以赤诚之心感受群众冷暖,以工匠精神践行责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不变的初心与追求。
“行政复议无小事”,复议案件对于我们而言,是每天的日常工作,但对群众来说,却是影响他们切身利益的大事。
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就是要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通过个案让人民群众在精准服务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关怀,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前不久,我办理了一起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的案件。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认定其员工构成工伤的证据不足,直言要把官司打到底。
通过阅卷,我得知该员工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在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时因交通事故受伤,不仅花费了不菲的医药费,劳动能力也受到极大的影响。
工伤保险对劳动者的意义不言而喻,我认真研究证据材料,查阅了相关规定和大量类似案例,最终得出了该工伤认定符合法律规定的结论。但是,如果仅仅作出维持决定,后续可能进入诉讼程序,劳动者权利得不到及时保护。
为此,我多次组织协调,说法释理,最终申请人被我的耐心打动,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表示将积极配合该员工办理工伤赔偿事宜。看到这名员工如释重负的笑容,那一刻,我感到自己办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就是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为企解忧显担当。
有一起申请人为民营企业的复议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该民营企业承包了某幼儿园的改建工程,为了赶在开学前完工,在相关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
行政机关经过调查,对其作出处罚三十万元的决定。该企业认为处罚过重,对企业后续的发展极为不利,于是申请行政复议。
通过对处罚合法性、合理性的全面审查,我认为行政机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亦符合法律规定。但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未充分考虑该企业的从轻处罚情节。
为了尽快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始发阶段,减少企业诉累,我多次主动与双方沟通,围绕争议焦点,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行政机关降低了行政处罚的数额,该企业表示认罚,第一时间缴纳了罚款。
“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作为一名行政复议工作者,我将永葆“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初心,锤炼勇于担当的品格,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公正高效及时地办理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