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省直单位 > 省司法厅
她是司法所“铁娘子” 扎根基层18年绘就为民本色
2022-03-03 08:46:00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她是基层人民调解一线的“灭火员”;创新监管矫正模式,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走向新生,她是感化迷途少年的贴心人;提升群众法律素质,推动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她是普法宣传的“排头兵”......她就是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胥口司法所所长陆新宇。
  在同事眼中,陆新宇是出了名的“铁娘子”,自28岁担任司法所所长以来,她18年“不挪窝”,用对调解事业的热心、感化社矫对象的耐心、投身普法的尽心,先后捧回多项荣誉,被当地群众誉为司法行政战线的“铿锵玫瑰”。
  “企业不给说法,我们就在这里住下去。”春节前的一个夜晚,胥口镇某机电企业门口却“剑拔弩张”。
  原来,该企业农民工马某在厂区休息时不慎高空坠亡,家属认为企业应按工伤死亡标准赔偿,而企业以马某非因工死亡为由,只愿承担部分补偿。情绪激动的马某父亲召集亲友围堵企业大门。
  “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过激行为解决不了问题,依法评理才是首选!”陆新宇闻讯赶到现场。身材娇小的她,用掷地有声的话语,让双方暂时平静了下来。
  她立刻邀请劳动保障部门、派出所派员至现场参与调解,及时掌握马某家属具体诉求和企业负责人主张的法律依据,发现马某不符合工亡案件赔偿条件。
  交谈中,陆新宇了解到马某父母无固定收入,家中经济困难,建议企业适当提高赔偿金额,并请劳动保障部门为马某兄弟的就业问题提供必要指导。现场气氛在她耐心和细心的劝说下逐渐降温,经过协商,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纠纷得到解决。
  调解是一项繁琐、精细的工作。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着3年律师事务所工作经历的陆新宇,在调解过程中凭借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站在法、理、情一体的角度,融普法于调解,激发共鸣,化解纠纷。
  18年来,她把群众放在心中,有求必应,化解近700件纠纷。“我们就认陆所长”,一句简单的评价,体现了胥口群众对她工作的认可。
  面对社区矫正对象,她倾注努力,真情帮教。在陆新宇看来,社区矫正是帮助他们感受社会的接纳和温暖,获得新生的一盏明灯,而她的职责,就是当好那个“燃灯者”和“引路人”。
  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陆新宇创新工作机制,健全档案管理机制,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15年来,她所在司法所接收的所有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均按一人一档因人施教,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提起陆新宇,胥口镇中小学的老师赞不绝口:“孩子们最喜欢听陆老师的法治课。不管多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经过她一讲,都变得直观形象。”
  除了倾心青少年普法工作,陆新宇还积极推动全镇各村(社区)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农民法治学校、法律图书室、法治书法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让法治精神无声地“浸润”着居民们的心田。
  陆新宇虽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却将青春默默奉献给了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敢于担当、任劳任怨,18年来,她以青春为笔,担当为墨,绘就了司法行政人的为民本色。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