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9岁的嵇某某在外孙的陪同下来到响水县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衷心感谢中心帮助她化解十多年的赡养纠纷。
2021年10月29日,响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黄圩镇司法所报告:该镇一名年近9旬的老人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镇村多次调解未果,遂申请法律援助。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中心工作人员决定上门服务,到老人所在村居了解案情。
经了解,嵇某某89岁,丈夫去世后,每月领取730元遗属补助,并随儿子薛某某共同生活。后因婆媳矛盾和土地等问题,嵇某某多次与儿子儿媳发生争吵。
2021年,嵇某某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需专人照料,又有较大数额的医疗费用支出,每月730元的补助不能满足其基本生活,嵇某某与儿子儿媳因赡养问题再次发生纠纷。
中心审查了嵇某某的情况后决定给予援助,并指派中心专职办案人员曹磊承办该案。
接受指派后,承办人上门了解受援人诉求。嵇某某称自己的遗属补助每月由儿子代为领取,但儿子儿媳却不能好好照顾自己生活,现希望要回自己的遗属补助存折,由子女共同出钱去养老院接受专门照顾。
承办人约见嵇某某儿子儿媳,向他们释法说理:“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人;儿媳作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此外,《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用的权利。
因双方存在陈年积怨,调解未果,承办人代受援人向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5子女共同给付赡养费。
最终,在承办人的帮助下,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场持续多年的赡养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2021年度,盐城市司法局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不断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实现案件受援率、服务便捷度、工作规范化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提升。1-12月份,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75件,常住人口受援率达万分之17.5,为群众挽回损失6065.7万余元。
扩大援助供给,案件受援率进一步提升
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将追索劳动报酬类事项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对象由农民工拓展至所有人群,为5067名农民工维权提供援助。
对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病重残等群体、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等,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
健全援助体系,服务便捷度进一步提升
在市人社局、工会、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挂牌入驻法律援助工作站53个,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施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全市221个援助站点提供法律援助申请的接收、初审、代书服务。
提供掌上法律咨询、在线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对于有重度残疾、身患重病等行动不便困难群体,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2021年度,累计接到网上法律咨询1496人次,申请法律援助事项103件。
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或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提供代写法律文书、法律救济路径指引等服务。对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律援助案件,由原法援律师继续为其申请执行,全市累计为103名受援人向法院申请执行206万余元。
加强机构建设,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
制定《关于全市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的方案》,全市10家法律援助机构全部规范设置。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统一法律援助标识,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
积极配强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充实法援队伍。加强“名优律师团”建设,在全市选配152名“名优律师”,积极参与窗口值班、案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