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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又心酸又温暖的故事......
2021-12-27 14:08:00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们四处奔波。前几天拿到了判决结果后,我想着一定要再感谢你们一次。”近日,刚获得哥哥监护权的陈小(化名),来到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向法援工作人员及法援律师李振宇表达感谢之情。


无监护权,一筹莫展寻求法援诉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这个情况可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020年末,玄武区法援中心收到一份特殊的法援申请。陈小的哥哥陈某某,因幼年高烧导致智力残疾。陈小虽个人经济能力有限,但仍在父母去世后承担起照顾兄长的责任。
可在帮哥哥办理低保和就医等事项时,因陈小并不是哥哥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我现在还能照顾哥哥,但我年纪也不小了,总有一天还是要委托社会机构来照顾哥哥的,没有监护权,就意味我也没权利和机构签约。”
陈小不了解监护权要如何申请,她来到社区寻求帮助,得知需要聘请律师通过法院来判定监护权。可自己的退休金加上哥哥的低保,仅够勉强维持家庭日常开销,实在负担不起相应的律师费用。
一筹莫展之际,社区为她提供了一个办法——寻找法律援助。于是,陈小便来到了玄武区法援中心向工作人员诉说自己家的情况。


减免费用,数次奔波维护合法权益
玄武区法援中心通过“残疾人绿色通道”,落实“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制,在短时间内完成了陈小的一系列审核程序,为其安排了经验丰富的法援律师。
在了解到陈小的家庭经济状况后,法援律师主动与法官联系,希望可以通过上门走访等方式,确认陈小哥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指定监护人,从而帮助陈小减免相关检测费用。
但是,法官认为陈小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哥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更大限度地查清事实,维护陈小哥哥的合法权益,陈小需要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的医疗机构对哥哥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
这项鉴定需要缴纳数千元费用,对于陈小及其哥哥来说是一笔大额开支。法援律师主动与负责鉴定的医生进行沟通,向其说明了申请人的家庭状况,最后经院方确认减免了陈小哥哥的部分鉴定费用。
经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经过科学分析后作出鉴定意见:被鉴定人陈某某为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拿到鉴定结论后,法援律师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判决,宣告陈某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陈小为其监护人。

今年以来,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把残疾人维权事务放在援助的突出位置,大力推行“无障碍服务”项目,全面实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残疾人案件当事人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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