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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及时雨”的司法所所长
2021-12-03 11:09:00
△徐金生(右)
近日,扬中市司法局新坝司法所所长徐金生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2019年某日清晨,徐金生刚调到新坝镇司法所,就碰到一起死亡赔偿纠纷案。某公司值班门卫陈某因心血管疾病猝死,其家属在调解时因协议不能达成一致而情绪失控,导致双方言辞激烈交锋,冲突逐渐升级。徐金生耐心劝说,运用“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法,使这起可能引起激化的纠纷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类似这样的场面,对徐金生来说早已习以为常,他总是如“及时雨”一般,出现在一个又一个“险情”中。在新坝,可以说,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矛盾纠纷『调解员
“徐所就是我们的‘和事佬’,什么矛盾到他那都能化解!”这是老百姓对徐金生工作的认可。
“群众无小事,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这是徐金生扎根基层司法工作二十余载一直秉承的工作信念。



徐金生始终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目来,携手并肩去。他坚持抓重点,把群体性纠纷调处放在首位;攻难点,下力气解决好疑难纠纷;重预防,把工作做在纠纷发生之前。2019年以来,徐金生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余件。

普法教育『宣传员
街头小巷、村头埭尾、田间地头、生产一线,都能看到徐金生普法宣传的身影。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让他深深地明白一个道理,想要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丰富群众的法律知识,就必须在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的事情上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近两年,徐金生定期走上街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普法资料;深入企业、学校、村(社区)讲课,普及法律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68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10余人次,开展宪法、民法典、禁毒等法治讲座20余场。

特殊人群『帮教员
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和融入社会,徐金生认为“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他想方设法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及解戒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难题,从而感化他们,使他们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自觉自愿接受矫正。
徐金生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进行精细化管理,针对不同管理对象,分析研究,制定精准化矫正方案和帮教方案,建立严格的集报到、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跟踪帮教为一体的“一条龙”工作机制,坚持用心管理、诚心帮教、真心帮扶,感化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和解戒人员。

法律『服务员
“咱‘法律明白人’就是要当好便民利民的服务员,要切实担起热心服务群众、社会的职责。”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是徐金生的工作宗旨。



2019年以来,徐金生在新坝镇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实行新坝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运作机制,定期开展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
同时,认真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利用“法润民生群”,让全镇群众在指尖上就能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努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手机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累计约800余人次,推送各类法律资讯5500余条。



多年来,徐金生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认真做好每一项司法行政工作,先后被评为“扬中市优秀公务员”“人民满意信访干部”“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被江苏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
如今,徐金生依然保持谦虚朴实的作风,忙碌在普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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