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公司拖欠我们7人的工资已经全部支付到账了。”
这天,受援人李某和宗某代表其他5名农民工专程来到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当面表达谢意。
2016年5月,李某等7人在某公司从事货物运输工作。2017年5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拖欠部分工资未发放,李某等离职后多次向公司老板钱某讨要,无果。
今年2月,李某等7人来到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为其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并通知法援律师来现场为7人办理手续。经详细谈话,承办律师了解了基本案情,之后指导并帮助受援人收集相关证据。
3月,承办律师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两次开庭和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某同意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李某等7人一次性支付劳动报酬合计69200元。
8月,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例行回访中得知,钱某仍未支付劳动报酬,中心随即安排承办律师提供延伸服务,帮助李某等7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成功讨回欠款。
今年以来,盐城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人员队伍、场所设施、质量管理等工作全面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实现法律援助办案量与服务质量“双提升”。
截至10月31日,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733件,同比增长21.16%,常住人口受援率达万分之14.51。
明晰体制,推进机构设置规范化
制定《关于全市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的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明确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置。目前,全市10家法律援助机构全部规范设置。
配强人员,推进队伍建设规范化
把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配备到法律援助工作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在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增加13名工作人员,充实法援队伍。
加强“名优律师团”建设,在全市选配152名“名优律师”。积极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建立信息互通、案件流转等制度,协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完善设施,推进场所设置规范化
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统一法律援助标识,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
健全工作制度,在窗口公示法律援助申请条件、事项范围、办理指南,满足群众需要。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建章立制,推进质量管理规范化
推行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审查、指派、跟踪和回访。
出台《盐城市法律援助质量跟踪管理办法》《盐城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范》等文件,规范案件跟踪检查、督查巡查、同行评估等。
建立评估检查专家库,在全市组织多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估和交叉互查活动。
开展“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2件案例获评全省“十大优秀案件”和“十大好案件”,4件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被学习强国、新华日报、现代快报、江苏交通广播网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案例61篇,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