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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条桌、小方凳,小广场化身“露天调解室”......
2021-10-09 15:01:00

江苏泗洪县司法局扎实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一村(社区)一公开调解”活动,将调解室建到百姓“家门口”,化解群众“身边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营造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和谐氛围。

村里来了个『调解团』

临淮镇小街居委会接到某物业公司投诉,两户居民拒交物业费好几年,小街居委会干部多次上门劝说,始终未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为妥善化解纠纷,县矛调中心、临淮司法所、派出所及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团”,走进小街居委会,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邀请小区业主代表共同参与,进行公开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物业公司主张两名业主尽快缴纳所欠物业费用,而两位业主却反映其拒交物业费的原因是楼道打扫不干净、路灯损坏、自来水管道漏水等问题常常无人解决。
调解员向现场业主代表询问了物业服务情况,在大家评议时,客观总结小区物业为保障业主正常生活所做的努力,引导业主支持理解。向双方当事人及现场群众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物业主体的基本职责和物业费的主要用途等,提醒物业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告知业主缴纳物业费是其应尽的义务。
一番说理评议后,双方的态度都缓和下来,物业公司表示会及时查看修理管道和走廊灯,业主也在调解现场主动缴纳了物业费用,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小广场『调解有约』

上塘镇垫湖村是个风景秀丽的村庄,公开调解工作开展后,村里的小广场就变成了村民们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去处,长条桌一摆,小方凳一放,小广场便成了“露天调解室”。

中秋节前,一起多年未解决的借款纠纷就“约”在这里进行公开调解。调解员们一方面从法律、诚信角度向欠款人释法明理,另一方面从感情、道义角度请债权人考虑对方的实际还款能力,给予分期履行的调解建议。
双方最终在乡土味和乡情味十足的调解现场握手言和,为小广场又增添了一番和谐景致。
村民姚某如愿拿到了被拖欠近十年的货款3.4万元,困扰李大爷多年的土地承包款问题被妥善解决,曾被占用的公共空间也得到了有效治理和恢复......这些都是 “一村(社区)一公开调解”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喜人成果。
今年5月以来,全县已有10个乡镇(街道)开展公开调解活动21次,成功化解纠纷3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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