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超凡是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幸福司法所的一名社工,协助从事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近日,冯超凡在对社区矫正对象陈某进行管理教育时,因为一袋芒果发生了一个小故事。
当天,冯超凡照常对陈某进行每月一次的谈话教育,陈某离开后,冯超凡发现沙发上多了一个袋子,以为是陈某落下的,赶紧追了出去。陈某表示,里面装的是自己老家寄来的芒果,带来让冯超凡尝尝。
冯超凡立马表示所里有明文规定,严禁接受管理对象的任何礼赠。陈某说只是几个芒果,是自己的一点心意。冯超凡表示感谢,但再次表明,自己不能收,并把这袋芒果还给陈某。陈某不肯拿,随即就要驾驶电瓶车离开。
由于当时天降大雨,陈某还带着不满3周岁的孙子,冯超凡怕淋着孩子,便没有跟陈某再相互推搡。
回到办公室,袋子里的芒果散发出阵阵果香,冯超凡却是坐立不安,她立马跟所长汇报了这个事情,并表示自己会想办法把芒果还回去。
芒果容易腐坏,要怎样尽快将这袋芒果送还给陈某呢?冯超凡一时犯了难,突然想起下午正好要去陈某居住的小区附近走访,顿时有了办法。
当天下午四点多,冯超凡和同事来到陈某住处门外,敲门后并未有人开门。依照对陈某的了解,冯超凡猜测她应该是在家带孩子,没有听到敲门声。
于是,冯超凡拨通了陈某的电话,再次感谢她,但表示芒果是真的不能收,自己已将这袋芒果挂在门外的把手上,让她出来拿。因为怕陈某开门后再将芒果塞给自己,冯超凡打完电话就赶紧离开了。
陈某为什么要送这袋芒果呢?
原来,陈某家里条件并不差,只因法律意识不强,才会触碰了法律红线,在入矫报到谈话时也是几度哽咽,悔不当初。冯超凡耐心听她倾诉、开导她,帮助她学习法律知识,引导她早日回归社会。
陈某的女儿是其担保人,平时工作时间和司法所基本一致,为了不影响其女儿的工作,冯超凡都是上班前或者下班后对陈某及其女儿进行走访,这让陈某很是过意不去,所以才会送芒果表示感谢。
近年来,类似一袋芒果的故事并非个例,社区矫正对象无论是在矫正期间还是在期满解矫后送来的水果、零食等物品都被司法所工作人员婉言谢绝了。事情虽小,但这背后体现的是司法所长期以来对社矫对象监督教育、倾情帮扶的工作成效,同时也反映了司法所人员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的工作作风。今后,司法所将一如既往帮助社矫对象顺利解矫、回归社会,为辖区的长治久安贡献司法力量。——幸福司法所所长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