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省直单位 > 省司法厅
回归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2021-05-11 08:53:00

  社矫对象小张说:“以前我不重视学习,法治观念淡薄,一失足成千古恨。如今邗江区司法局定期组织开展法治教育,不仅让我们知晓相关法律知识,明白自己犯下的罪错,更引导我们培树法律理念,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4月29日,在扬州市邗江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王睿正在组织社矫对象开展集中法治教育。
   
  邗江区司法局副局长刘静介绍,近年来,邗江区司法局坚持严格管理、精准教育、重点帮扶、强化保障,积极探索“真情铺就回归路,真心帮教促和谐”的社区矫正“邗江模式”。
  邗江区司法局坚持“重点监管重点对象、重点监控重点环节”,确保社矫对象“在管在控”。定期开展“再犯”风险排查,落实重点对象滚动式筛查与“包案”管理;依托司法行政一体化平台、蓝信、微信等载体进行位置信息共享,确保社矫对象“不越界”。
   
  在入矫环节试行“非本地户籍社矫对象实际居住地认定协查机制”,在减刑、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提请等环节建立完善重大执法事项集体合议、法制审核、领导签批、书面公示等制度;在矫正期间,严格执行矫正宣告、日常报告、社区服务、教育学习和请销假等制度。目前,正会同检察院探索“经常性跨市县审批制度”,满足社矫对象前往周边地区工作的实际需求。
  对照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标准,积极推动教育形式内容多样化、推进菜单式公益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循证矫正、探索社会化矫正模式等举措,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实效。
  区、镇两级建设20个社区服务点,由社矫对象自主选择社区服务的时间、方式和内容。根据社矫对象的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帮助修复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成立邗江区社区矫正协会、双桥街道“圆梦互动驿站”等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积极构建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邗江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新建信息指挥中心,实现市、区、镇三级联网监控;推进北山分中心实体运作,完善分片管理模式,强化社区矫正中心的监管教育职能。
  通过公务员招聘、岗位交流、专职社工招录等途径,选派15名政法专编人员和21名专职工作者充实到一线,发展“五老”、大学生村官等社会志愿者队伍,形成社会参与的整体合力。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17年来,我区未发生社矫对象脱管漏管情况,未发生社矫对象有重大影响的再犯罪事件,有力维护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社区矫正法的出台实施,我们将立足新的起点,坚持以规范化、精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为重点,创新实干、主动作为,筑牢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局长汤建军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