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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
2021-04-21 16:13:00

  ​​为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基础牢固、质量跃升”,日前,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部署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示范数量与建设质量相匹配、阵地平台与效用发挥相统一、法律服务与群众需求相适应、依法治理与社会力量相互动,着力打造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升级版。 

▲“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溧阳市戴埠镇新桥村“百姓议事堂”开展土地确权工作 

  巩固提升年活动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主线,重点开展“四大任务”:

  • 全面开展对标复核工作

  严格规范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内容、方式、流程和要求,开展1至14批命名村(社区)对标复核和动态退出,组织各地进行综合排序,实行末位淘汰,创建率控制在43%以内。

  • 巩固提升“三治”融合发展质效

  指导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农村社区协商目录,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流程事项图”的“两单一图”监督机制,加强家庭积分制、道德红黑榜、孝善基金等方法创新应用,引导村(居)民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

  • 巩固提升阵地平台综合质效

  开展德法讲堂、新乡贤工作室、法律明白人辅导站“三站点”建设,丰富拓展法治庭院、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阵地法治元素和互动区域,加强村(社区)内政务服务网络、网格管理网络、治安维稳网络和法律服务网络的数据整合与交换,促进群众需求与服务供给的深度匹配。

  • 巩固提升村(社区)法律服务质效

  完善“1名法律顾问+1张联系卡+1份服务目录+1套考评制度”的运行机制,开展制定1份村(社区)普法责任清单、每月组织1次法治讲座、每季举办1场法治文化活动、每户参加1次普法志愿服务“四个一”活动,村(社区)每个基层治理网格培育1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每个村(组)拥有不少于5%学法用法示范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将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要求各地将活动纳入法治乡村建设规划部署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融入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和全省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确保巩固提升年活动有力推进、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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