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迎春,盐城市建湖县上冈司法所所长。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0多年,多做少说,崇尚实干,是胡迎春一贯的作风。近年来,她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0多件,法治宣传30多场次,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10多人次,成为大家信赖的“知心姐”、“贴心人”。
迎接春天的花静静地开放,温暖春天的人热情地奉献。胡迎春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从不说大话、套话,真诚热心地对待每一名需要的群众,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她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精神让大家心生暖意。
- 2016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最美司法所长”
- 2017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 2017年被盐城市委宣传部评为“最美法治人物”
- 2018年被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敬业奉献类“盐城好人”
- 2019年被评为“盐城市劳动模范”
勇当突发疫情的“逆行者”
2020年新年伊始,胡迎春本想利用难得的假期,前往陪一陪平时照顾不上的老父亲,却被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打乱了计划。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线上忙普法。胡迎春每天和村居法律顾问通过村居“法润民生微信群”,为社区百姓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预防措施,提醒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为打好抗击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随时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提供“不见面”的法律服务。线下跑村居。她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所在村居、社区防疫执勤值班巡查点,向过往车辆和行人发放《关于依法处置疫情防控期间十四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宣传资料4000多份。
善于春风化雨的调解员
胡迎春认为:“矛盾纠纷无小事!群众有困难才找你,对影响和谐的事不能‘踢皮球’,要迎难而上,讲法讲理,公平公正处置。”
2019年12月2日,在盐都区某房建工地,徐某某不慎从楼梯口坠落致伤,由于用工方和伤者家属互不信任,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协议。
胡迎春知悉后,第一时间受理了该起纠纷,迅速开展工作以防矛盾激化。她坚持依法依政策调解,情理法相结合沟通,最终赢得受害者家属的理解和支持。
乐于安置帮教的热心人
2020年12月初的一天,刑满释放人员赵某由监狱送回,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其家属接回,而赵某家属不愿接其回家。胡迎春听说后,与村委员联系,共同做通家属工作,接回了赵某。
赵某回来后,胡迎春又与其进行了细心的交谈,了解到赵某未婚生育一个女儿,一直随其生活,女儿的父亲从没有给过抚养费,由于赵某入狱服刑,孩子没有生活来源只能辍学在家。胡迎春一边督促赵某让女儿尽快复学,另一边帮助其申请困难救助,引导其通过法律援助向其女儿生父主张抚养费……面对胡所长的关心,生性倔强的赵某哭了,她动情地说:“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我啊”。迎接春天的花静静地开放,温暖春天的人热情地奉献。胡迎春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从不说大话、套话,真诚热心地对待每一名需要的群众,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她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精神让大家心生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