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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南:做“有温度”的法援人
2021-03-02 15:05:00

江苏剑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姜建南,已从事法律服务工作31年。

他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担当和使命,满腔热情、不辞辛苦地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用实际行动处处彰显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做法援人,首先要做一个有温情的人

在姜建南看来,法援人不仅仅需要尊法守法的意识、严密的逻辑推演思维,还需要做能够利用法律守护公民权益的有温情的人。

邵某是一个没念过书的家庭妇女,自身有多种疾病,离婚十余年,独自带着小女儿生活,平时仅仅依靠政府最低保障维持开销,女儿读书也都是由街道妇联援助,空余时间她就靠捡些废品贴补家用。

在这种状况下,邵某多次“捡回”某公司的消防器材,价值近万元,事发后她以盗窃罪提起诉讼。姜建南作为法律援助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法院沟通联系,制作阅卷笔录,分析案情,并及时到看守所进行会见,详细了解案件的经过。

他发现邵某没有前科,并且有认罪及自首的情节,因为经济状况而没有能力认罚,加上患有多种疾病不适应收监。为此,姜建南根据案情做了详尽的分析和大量的工作,同时,由于被盗公司先前出具的谅解书不够全面,未有公司盖章,姜建南又多次到被害人单位沟通,终于在庭审前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书。

最终,邵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在结案后的回访中,姜建南见其未成年的女儿身体瘦弱,眼神中充满了自卑和对母亲的埋怨。

他语重心长地对邵某的小女儿说:你的母亲虽然做了错事,但她真心悔改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希望你不要怪罪母亲,今后好好学习,好好孝敬母亲,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最后还送上自己的一份关怀,希望能为他们贫困的生活增添一份温暖。

姜建南把法援人的温度,带给了需要帮助的人。这份正义与温暖,不仅源于姜建南作为法援人的严谨,更是源于姜建南个人善良的品质。


应帮尽帮、合理诉求一帮到底

姜建南常说,做法律援助律师,要常怀怜悯之心、常念体恤之情,设身处地考虑群众的困难,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及时为那些守望法律的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这才是“帮到底”

受援人咸某在上班交通途中被小型客车撞伤,造成肋骨骨折,双肺挫裂伤及双膝软组织挫伤。住院17天花费一万多元,小客车驾驶者却拒绝赔偿。咸某是外地来常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经济非常困难。这次交通事故,对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姜建南在接到指派之后,立即对案件行调查。

面对既不识字,法律知识又匮乏的咸某,姜建南不厌其烦的与他进行沟通。期间,咸某因费用问题而拒绝做伤残鉴定,最终在姜建南的劝说下改变主意,被鉴定为构成九级伤残。

庭审结束后,姜建南主动与保险公司代理律师互留联系方式,为咸某的及时理赔打下基础。在此次事故中,咸某的丈夫同时受伤,但未起诉,医药费及助力车损失未能解决。姜建南与肇事者就咸某丈夫的损失作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及时履行赔偿。

 

在委托范围之外,力所能及的事情,姜建南总是主动为受援者着想。签收判决书后,姜建南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联系,帮助咸某办理手续。同时与肇事者联系,亲自监督交接赔偿款近2000元,10天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款14.5万元也到了账。至此,咸某在判决中所载明的所有赔偿款项全部执行到位。

受援人咸某及其儿子张某为表示感谢,特地送上“正义卫士、法律使者”八个大字的锦旗。

倾心服务,把好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姜建南深耕法律工作31年,始终将“服务”二字深植于心中。在所服务的天宁区青龙街道青竹苑社区,姜建南利用现场坐班、“社区(村)法润民生微信群”等方式进行“线上线下同开花”,倾心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对矛盾纠纷进行“问诊把脉”并“清热去火”,近2年来无偿为260多名群众提供帮助380余次,有效解决多起疑难案件

居民汪某租用土地建厂房,又将租赁土地的一部分转租给邹某搭建房屋和装修。后汪某和邹某因租金、拆迁补偿等问题产生纠纷,汪某趁邹某及其妻子不在家,强行推掉房屋,造成邹某房屋财产损失以及遗失现金10余万余元。

经社区调解未果,邹某不服。随后,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指派姜建南律师作为该案的“疏导员”,引导邹某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依法维权。

姜建南律师耐心细致的对汪某和邹某双方进行法律讲解,从亲情乡情等诸多方面苦口婆心的劝解,终于使邹某息诉罢访。

作为一个法律人,这份工作是国家、党和政府赋予的一份责任与义务,强烈的使命感让姜建南对待法援工作不遗余力,时刻要求自己在法律援助道路上保有爱心、善心、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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