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到5月底,江苏省司法厅组织实施“法润江苏 2021春风行动”,结合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开展“送法”“扶困”“惠民”“解纷”等服务,通过“法润江苏”品牌工作实效,助力“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深入开展“送法”活动
抓住春季企业筹划生产经营安排、项目规划、招工用工等时段性特征,针对企业主体,组织专业律师团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形式,从疫情防控、招工用工、员工待遇、诉讼仲裁、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为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着力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合理用工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依托“三农”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深入村组和家庭,收集研判法律需求,开展结对法律帮扶,大力宣传关于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农业生产紧密相联的法律法规。
持续开展“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民法典联动宣传教育“十进”以及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开展“千场巡回宣讲”等活动,利用“3.5学雷锋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8司法开放日”等节点,大力宣传民法典,广泛运用“漫画民法典”系列动图、民法典网课、微视频资源开展宣传活动,推广全生命周期法治宣传。
充分发挥“立法民意直通车”各平台载体作用,不断优化意见听取成效,提高征集意见质量,推动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
深入开展“扶困”活动
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和后续照管对象等五类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六一”前集中开展特殊人群特困家庭未成年子女“护苗”活动,帮助落实义务教育、教育资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防止出现失学、辍学现象。
加快推动《江苏省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落地,切实做好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
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帮教优势,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进监所或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就业推介培训等活动。
按照“脱贫不脱钩、销号不销户”要求,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相对贫困群体,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研判”活动,实行动态跟踪监测和法律风险预警。
聚焦苏北五市12个重点县区,深入实施“五方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推动解决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深化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与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大力倡导和推动乡村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打造“党建+法律扶贫+乡村振兴”模式。
深入开展“惠民”活动
将“春风行动”与“法援惠民生”活动紧密结合,聚焦农民工、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农户、“病残孤老灾”、特殊人群等重点服务对象,聚焦春季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重点领域,通过创新服务举措确保援助质量。
紧扣5月25日“全国助残日”推进“法律援助扶残助残”活动,最大程度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
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作为执法监督的重中之重,按照新《行政处罚法》要求强化对相关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监督。
强化民意导向,及时了解困难群众、企业高频需求,把准服务热点,加大服务频次高、需求量大的服务产品投放。
强化整合服务,注重推动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引导社会组织入驻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凝聚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力量。
深入开展“解纷”活动
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主动融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体系,开展无死角、全覆盖的纠纷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劳务用工等涉及职工、农民工、困难群众劳动保障、卫生健康、教育文体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
加强矛盾纠纷攻坚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加强重点群体、涉疫涉企等领域矛盾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成诉成访前。
加强企业矛盾纠纷排查,按照“共性问题全面反馈、个性问题一企一策”原则,对政策性问题,通过风险报告、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向企业、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
针对农村春播春种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特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形成严密的纠纷防范网。
引入公证服务设立前置纠纷防线,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建立网上预约办证及在线解答平台,方便群众进行事前咨询;利用司法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乡(镇)、村(居)建立公证便民服务联系点,积极办理农民融资担保、农村经营管理、土地确权、产权制度等涉农公证事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