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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江苏强化立法制规
2021-02-25 09:48:00

  围绕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江苏在立法制规过程中注重将党中央、省委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制度规范,使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推动全省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019年以来,已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34件、省政府规章17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为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对《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修订。

  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和推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在依法保障村民选举权利前提下,对候选人提名条件等作出正面引导性规定。

  细化指导督查、选举宣传、举报处理等相关内容,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强化对选举工作支持,保障实现村民民主权利,促进村民自治。

  修订的《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已于2019年9月27日通过审议,并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生态宜居乡村

  将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撑、服务、保障“三农”抓手,对《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修改。

  《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明确农村公路工作职责分工以及促进农村公路发展的相关措施,包括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管理方式、运营要求等,强调安全监管和教育、安全设施防护,重点突出桥梁安全管理。该条例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对组织开展农村水利调查、科学编制农村水利专项规划、规范实施农村水利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明确农村水利监管运营需要的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以及政府、部门、基层组织等不同主体间各司其职、协作服务、通力保障等要求。

  突出水生态保护,对河道养护、河道疏浚、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污水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该条例已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助力发展特色农业,促进产业兴旺

  为推动蚕种业和茧丝绸产业发展,在《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审查修改中,根据蚕桑、茧丝绸产业发展要求,调整管理体系,明确管理机构及蚕种扶持政策。

  设立省级蚕品种审定机构,对蚕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审定和退出机制作出规定。明确对蚕种生产经营依法实行许可制度,确立蚕种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保证义务。

  根据问题导向,从加强蚕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蚕种风险储备制度、鼓励和支持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推广优良品种,以及促进蚕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等角度规范系列保障措施和扶持政策,支持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该办法已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在《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审查修改中,依据民法典关于特别法人的规定,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法律地位,鼓励因地制宜探索不同专业合作社模式。

  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成员结构、出资方式、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应当符合法定要求,同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管理以及社务公开等予以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

  从财政支持、项目安排、科技推广、产业政策、人才保障、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细化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扶持政策与措施,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致富、促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目前,该条例已报送省人大审议。

构建粮种市场新秩序,保障粮食安全

  修订《江苏省种子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为我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粮食安全等提供重要法律制度保障。其中,《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注重突出计划管理,将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的计划性体现在储备全过程、各环节。

  明确我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实行省、市、县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以及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离、出入库质量管理等原则和承储企业禁止性行为。

  针对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从监管职责、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并对监督检查计划、动态远程监管、联合监督检查、信用监管、信息共享、举报投诉处理等具体要求作出规定。该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立法助力乡镇振兴工作力度,按照省政府立法计划,认真做好《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调研论证工作,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预备项目《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回应广大农民群众殷切期盼,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法治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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