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江苏省合法性审查工作会议暨专题培训班召开,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治理贡献力量。
- 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
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合法性审查要求,出台《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构建严密有序、衔接配套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
- 逐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
专门印发实施办法,加强党委法规机构、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工作衔接,形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合力。今年疫情期间,各级合法性审查机制作用充分彰显,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审查各类疫情防控文件300余份,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600余条,为全省依法防控疫情、复工复产、保障民生等提供有力支撑。
- 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力量。
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目前各设区市已普遍设立合法性审查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达到396人,省市两级同步组建合法性审查专家库,共聘请合法性审查专家 748名,有效扩展了合法性审查力量。通过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能力。
- 进一步增强合法性审查质效。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部门法规机构不断创新审查形式和审查方式,借助外脑、使用外力,扩大公众参与,切实提高了审查质量和效率,借助云技术和大数据,提升合法性审查精度,实现了对合法性审查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会议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全面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抓住全面构建333工作体系主线,认真谋划和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合法性审查工作。
- 把住三个环节,推动文件制定规范化。
把住评估论证环节,建立健全事前审议机制,系统评估拟出台措施风险,推动政府审慎决策。
把住征求意见环节,深入推进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开门制规”成效。
把住集体审议环节,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府或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切实保障“程序正义”。
- 贯通三项机制,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化。
即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明晰合法性审核的范围、程序、标准和责任,构建程序完备、权责统一、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新机制,将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成效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监测评价。
健全完善备案审查机制。按照司法部“三必”“四全面”“两提高”的要求,严格依法开展实质性审查,推动解决上下不协调、文件不统一等问题。结合司法部备案审查层级监督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直接纠错率。
稳步推进公民建议审查机制。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加大核实和纠错力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落实定期清理、日常巡查、监督考核三项制度,实现文件监管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