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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老兵的心结......
2020-11-23 14:14:00

 

  

眼前这个精神矍铄的老人,已经八十五岁高龄了。他拄着拐杖,不太稳当地走进受理室,公证员许庭银扶住他,帮他坐稳。
今天他来到南京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看的出来,他的精神状态很好,就是心事重重的。
跟他打招呼,他只是笑笑,也不说话。再和他说话,他指指耳朵,原来是听不清,随即他又指指右边的耳朵,说这边好一些。
于是,公证员许庭银凑近他的右耳说话,他总算能听到了,可以进行交流,只是沟通稍显吃力。在沟通中了解到,
老人姓黄,
是南京某大学的退休职工。
1950年,
年仅十五岁的他
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一员,
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
 

 

  

战场上,由于距离炮弹爆炸点较近,导致他耳膜内凹,从此他的听力就很差很差了,他笑着感慨:“聋了七十年咯”。
由于在极寒地带作战,他患上了严重的关节炎,导致现在行走困难,左眼晶体被弹片刺伤,几乎失明,并留下了满身的伤痕。 

  可是,

眼前有比伤病更让他忧心的事情。
原来...... 

  十年前,黄老先生的老伴去世了,说着说着他的眼眶红了,从那时候开始,他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小儿子在照顾。 

  现在孙子因为结婚没有婚房,小儿子就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孙子,所以现在老人就想把自己居住的房子给小儿子,也算对他赡养自己的补偿。 

  可是自己有三个子女,现在关系都很好,他担心将来自己去世了,几个子女因为房子闹得不愉快,伤了亲情,失了和气,想到这些自己真是难以安心。 

  公证员许庭银告诉黄老先生,通过订立公证遗嘱的方式,可以将自己的财产指定受益人继承,排除其他人继承。 

  经过了解,黄老先生名下的这处房产虽然登记在他个人名下,但是由于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属于他与老伴夫妻共有。老伴十年前去世,遗产尚未分割,现在黄老先生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和可以继承老伴的房产份额,无法处分房产的全部。 

  考虑到老人不想现在办理遗产继承,分割其配偶房产份额。公证员在草拟遗嘱时,将黄老先生可处分的财产部分逐一写明。通过订立遗嘱,黄老先生可以将房产中自己份额留给小儿子,最大限度满足自己的心愿,也是最现实最经济的处理方式。 

 

  

▲当事人向公证员展示的纪念章
 
 

  

正值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黄老先生还特地向许庭银公证员展示了他的纪念章,老人笑着,眼里有光。
他却不知道,为他提供公证服务的公证员许庭银,曾经也是一名军人,从部队转业后,许庭银在公证服务岗位上已经坚守了二十几载,兢兢业业、为民服务,“人民许我荣光,我报社会温暖”,今年许庭银又被评为“南京市十佳公证员”。

 

  

▲当事人为公证员送来一面锦旗
 

  因为公证员耐心的解释和用心的服务,当事人在领取公证书时为公证员许庭银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 

  

今天
山河无恙、家国安宁
 

  

我们深知一切来之不易 

  

因而倍感珍惜 

  

向在战争年代浴血奋战的老 

  

以及在和平年代 

  守护我们的当代军人 

  

致敬 

   

  

法规说明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自然人可以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4.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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