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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后……
2020-10-14 13:49:00

  

“谢谢扬中法律援助中心!谢谢你们让我终于过上一个开开心心的中秋节!” 

  

中秋节的晚上,抬起头眺望天空中那一轮“久违了”的月亮,年逾七旬的王大爷感慨万分,同时对扬中市司法局推行的法律援助“负面清单”试点工作竖起了大拇指。 

  

50年前邻居家里栽了一棵小树,没想到长大后几乎遮盖住了王大爷家的大半个屋顶,严重影响到他家的采光和通风,双方因此积怨已久。 

  前不久,扬中市司法局推出法律援助“负面清单”试点,王大爷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这桩拖了50年的邻里纠纷。   ​


  紧扣需求,列明清单   


  设立法律援助“负面清单”,旨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让全社会均等普惠享受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

 

  作为江苏开展法律援助“负面清单”试点的三个地区之一,今年来,扬中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结合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多次开展调研论证,并多方征求上级业务部门、地方法院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的意见建议,坚持需求导向、因地制宜,设置“负面清单”。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全覆盖试点精神,将刑事、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列为法律援助全面放开事项。 

  民事案件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适用要点与请求权规范指引》为依据,对案由逐条逐项分析。其中,对困难群众涉及较多的劳动人事争议、侵权责任、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人格权纠纷全面放开;对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合同、保险、特殊程序案件中可能涉及困难群众的案件适当放开。 

  这份“负面清单”出炉,使扬中市司法局全面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更加清晰,也更加有据可循。


  立明主旨,督导推进 


  “各位市民,我市推出法律援助‘负面清单’试点工作,以‘负面清单’方式列出不属于法律援助的事项,清单以外的都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连日来,扬中市司法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依托网络、微信对外宣传推介,借助“微扬中”等市内主流媒体向10余万粉丝推送主题微信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市民广泛宣传解读法律援助“负面清单”。

 

  为确保法律援助“负面清单”试点有力推进,扬中市将试点工作纳入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全程督导推进,并落实专项经费支持试点。

  进一步明确推行“负面清单”试点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制作《法律援助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规范日常管理,建立群众监督、法制监督、纪检监督制度,加强法制审查、行政复核,跟进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完善案件质量检查、同行评估、有差别的补贴发放等机制,切实加强案件监管。择优挑选一批主动性、积极性高、办案质量好的律师,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团队,形成“值班律师+志愿者”的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水平。一系列扎实有效举措,让“负面清单”试点工作稳步前行。如今,越来越多的群众知道“负面清单”,越来越多的需求找上门来。


  边试边行,服务群众 


  前不久,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名特殊的当事人——扬中籍现役军人小王(化名)。原来,小王自小跟随奶奶长大,去部队服役后,奶奶独自居住在商品房里。但因楼上住户房屋漏水,导致其家中墙壁霉变,房间里散发着浓重的霉味和异味。

  通过扬中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宣传得知此类案件也可申请法律援助后,小王兴奋地打来电话咨询,并利用返乡休假机会联系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但楼上住户已经对漏水点进行清查,并做好相应的防水处理。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 

  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 

  实践经验得到了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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