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这可怎么办?
百姓有困难,“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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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柏师傅等12名受援人领到了9.3万余元司法救助金。
案情经过
2018年11月,无锡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拖欠柏师傅等12名农民工工资近19万元。
农民工们经多次催讨无果,便向无锡市惠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立即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受理该案,并迅速指派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费玲玲律师承办,最终该案在仲裁阶段达成调解。由于公司未按期支付工资,2019年1月初,申请人申请执行,可公司无财产供执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法律援助中心研究判定受援人达到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协助他们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启动与惠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对接协调机制,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决定给予12名受援人发放9.3万余元司法救助金。
2019年4月,惠山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同类案件。江苏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陈某等13人工资,金额总计240605.5元,该批案件缺席裁决。
援助律师于2019年11月初至惠山法院申请执行,但单位已无资产可供执行。
2020年3月,法律援助中心再次提请惠山区人民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经惠山法院审查,实施救助。
法律援助伸援手
司法救助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