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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全面设立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
2020-09-14 09:20:00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要求在基层有效落实,8月份,江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建立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工作,明确委员会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本区域法治建设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 

  目前,该市17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明确成员名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全面依法治镇(街)组织机构全覆盖,构建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全面依法治镇(街)工作体系。江阴市委依法治市办将通过组织开展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将基层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强化基层法治建设督察考核等方式,压实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督促各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实体化运行、规范化运作,推动全市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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