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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丽:使命在肩勇担当
2020-09-11 10:08:00

践行训词精神

扛起使命担当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刘丽丽,淮安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处长。

她始终坚持以“法”当先,执着坚韧,忠诚履职,将依法行政理念落实到审查工作各个环节,共参与审查《淮安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淮阴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50余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00余件次,审核政府合同、协议、重要政策文件200余件次。

曾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19央视秋晚筹备、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等。

 

强化管理,她有一着“先手棋”

机构改革后,刘丽丽成为备案审查处首任处长。在经过一番工作调研后,刘丽丽亮出了她的“三板斧”,创设了“县区部门交叉评查、专家审查、集中会审”的“三重审查”方式,着力解决“源头”如何监管的问题。她牵头制定、推动出台了《淮安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淮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关于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规范备案审查“源头”纠错机制。

 

备案审查,她有一张“铁面孔”

备案审查处业务经常涉及其它单位部门的工作,有时因为“合法性”问题,要与有关部门、单位“唱反调”。淮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利这样评价她,“刘丽丽工作有韧性!对文件审核既有‘铁面孔’,又有‘水磨功’,文件经过她把关很放心。”有一次文件审查中,她敏锐地发现一项条款变相违反了上位法规定,她主动和制定单位沟通,了解制定的原因和背景,同时组织专家论证,邀请文件制定机关到场,充分阐明审查意见、理由和依据,寻求法律共识。在多次沟通下,文件制定机关心服口服地接受了审查意见,并自行撤销了文件。

 

对待工作,她有一副“铁肩膀”

年初疫情防控期间,为积极响应中央“依法防控疫情”的部署,刘丽丽第一时间牵头编制了《联防联控法律法规汇编》,为全市依法防疫提供了决策参考。

在那段特殊的时间里,刘丽丽带领处室同志,以“战斗”的姿态开展工作。 最紧急的一次,针对突发情况,市政府相关部门立即制定了应对措施,希望第二天零时就能开始实施。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她一边利用网络,通过召开视频会议对文件“集中会诊”“切片扫描”;一边逐字逐句核对,确保拿出精准专业的审查意见,最终保障了第二天凌晨全市政策指令落地落实。

疫情防控期间,淮安市司法局共审核各类通告、文件3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80余条,为全市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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