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训词精神
扛起使命担当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为充分展示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治工作者“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厉行法治、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江苏省司法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新时代江苏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
从今天起
将对本届“新时代江苏司法为民好榜样”
候选人事迹进行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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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参与近期的推选活动
苏州市司法局调研督察处紧紧围绕苏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市委依法治市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谋划起草和督促落实,扎实推进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密组织全市法治建设指导督察和考核工作。苏州市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系统谋划
起草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等文件,规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运行机制。
积极参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为市委领导决策提供谋划和建议。加强对全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牵头起草了《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若干意见》(简称苏“法”十条),为苏州市依法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科学施策
健全法治建设考评机制,建立法治苏州考评系统,“互联网+督察”举措获《法治日报》关注;印发法治苏州建设工作监测评价实施方案,建构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
修订《苏州市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办法》,开发县处职干部任前法律法规学习考试系统。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2019年度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监测评价情况的通报》,苏州排名全省第一。
典型引领
出台《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获评省首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被中央依法治国办表彰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编纂《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状况报告(2014—2019年)》,从七个方面生动展现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并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以白皮书形式向社会发布,有效提升法治政府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
质效驱动
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推动在全省率先制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全市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实现市、县、镇三级重大行政决策“一张网”运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经验被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立法所吸收。
精准赋能
把法治打造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率先在全国首创性编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发挥法治评价引领督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