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江苏各地紧紧围绕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部署,紧盯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全面梳理排查,逐项对标找差,制定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台账、分类整改、综合施策、挂账销号,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认真完成整改提高工作任务,全部顺利进入第三阶段。
精心谋划,强化组织领导。13个设区市和96个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均对专项活动作出重要批示,明确工作要求,市县分管领导和政法委书记靠前指挥,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各地召开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印发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安排、活动要求,确保活动有序开展。5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还专门召开专项活动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落实。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或专门工作班子,扭住具体问题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有的地区将专项活动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紧紧结合,将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紧紧结合,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服务获得感紧紧结合,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活动积极性。各地普遍将专项活动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和党建考核指标,部分地区提前启动专项督察,以督察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问题导向,全面整改提高。各地在学习检视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坚决做到问题搞清楚、摸透彻,不回避、不掩饰,重点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等问题集中领域和整改重点方面,针对短板弱项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提升“总账本”,确定整改时限,责任分解到人,实行销号制度,确保“规定动作”“硬性要求”不打折扣。对能立即整改的,雷厉风行、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制定计划、抓紧改正;对需要长期推动解决的,持续整改、一抓到底。各地还注重总结规律、建章立制,将整改落实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有的地方聚焦制度建设“薄弱点”和制度执行“空白点”,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主体责任,切实补齐工作短板。依法治市(县、区)办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办、通报,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至目前,除部分需要长期整改的项目外,各地均按时进行了整改。
沟通衔接,凝聚工作合力。针对此次专项活动持续时间长、覆盖领域广、工作任务重的特点,各地从专项活动伊始就树起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做好加强上下沟通对接和左右联络互动工作,强化对专项活动的统筹指导,推动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活动全市“一盘棋”推进。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专项活动精神,市县第一时间进行传达落实。专项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及时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共同研究推动解决。各地还加强与政法、行政机关的联系,有的地方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和信息上报机制,了解各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实现任务协同、工作联动、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同时,注重做好对专项活动每项工作和整体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控,有的地方瞄准责任单位具体问题推进情况,发出问题整改反馈意见函,逐项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活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专项活动要求,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改工作,共同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宣传互动,提高全民意识。各地不断强化宣传意识,加强专项活动宣传谋划,联合相关媒体,运用政府网站、公众微信号、新闻媒介等多种载体,对各地活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做法、创新举措。有的地区开门搞整改,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项调研、调查问卷、随机征询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法学专家、专业律师、各地群众参加法治政府建设“会诊”,把准脉开对药,摸清“难点”、找准“痛点”、疏通“堵点”,将专项活动实施过程变成机关干部学法悟法过程、社会各界普法用法过程、市民群众互动感知过程,不断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群众知晓率、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