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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律座谈专题聚焦认罪认罚从宽
2020-07-24 08:54:00

   “江苏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特别是刘华检察长到任以来,4年多来已经举行9次座谈会,多次走进律师所,听取意见建议,开展专题研讨,更重要的是检察机关对律师意见建议个个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有力推动了江苏检律携手推进司法文明进步和司法公正进程。”716日下午,全省律师代表座谈会在南京市检察院举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出席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介绍去年以来律师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武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群出席座谈会。来自全省不同律师事务所的8名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以介绍律师文化为主题的“镜见律师博物馆”。座谈会上播放了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专题片。与会律师代表围绕如何落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何提高律师的参与度、更好地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中的作用等踊跃发言,交流工作情况,畅谈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薛济民就如何更好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建议: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增强听取辩护人意见有效性,促进控辩双方有效达成一致;注重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和解制度融合运用;理性对待撤回或反悔具结书的情形,维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肃性。 

  张武林在讲话中说,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律师的重要性,围绕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关系把握、在不同诉讼阶段认罪认罚中律师需要做的工作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省司法厅将立足职能,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协作,推动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优势作用。一是选派优秀值班律师;二是加强培训和研究,共同提升业务水平;三是督促履行职责,强化监督评价。   

  听了大家的发言后,刘华说,各位律师提了很多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对于检察官来说是警醒和启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在江苏落地见效,全省广大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归功于省司法厅和律协有力的引导和推动。    

  刘华说,新的制度,需要通过实践检验,才能发现问题。大家座谈中提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值班律师的定位,是见证人,还是辩护人?值班律师和后面的辩护律师之间的关系问题;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意义问题,是既认罪又认罚,还是只认罪不认罚,或者是只认一部分?再如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又反悔问题,要理性看待,区分是否有正当理由。这些问题有的涉及理论问题、制度设计问题,有的是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需要各个层面共同推动完善、解决。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的理解,国家实施这项制度,初衷是消解对抗、提高效率。   

  认罪认罚阶段,要建立律师和检察官充分协商机制,通过高效沟通、意见交换,提高制度实施的有效性。    

  刘华说,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过程中,要重视解决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当前检察官办案压力很大,确实存在个别检察官赶时间、协商不足、走形式的问题。对此,广大检察官要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肃性、公正性的认识,更加自觉地严格执行、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公正规范实施。另一方面,在值班律师工作中,还存在各地值班律师投入不均衡、律师精力投入不够等问题,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实施这项制度中的有效作用,激发大家的积极性。    

  刘华最后说,大家提出的问题,有的虽然看似尖锐,但都是出于加快推进法治进程的高度负责的态度,都是希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更好更有效地落实,都是基于法律人的职业良知。有大家的这种负责态度、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我相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定能够在江苏更加规范有效地落实。    

  据悉,201810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国正式施行。这一重大司法改革的推进,对于提升办案效率、钝化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列入党组重点任务强力推进。强化主导意识,201811月初即制定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办案指引及配套文书18个,推动制度落地落实。加强协作配合,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建立办案程序衔接机制,联合推动在全省范围设立派驻值班律师。创新工作机制,出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指导意见》,推动案件繁简精准分流,构建简案快办模式,探索形成“一步到庭、刑拘直诉、社会调查程序前置”等工作经验。优化智能辅助,依托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帮助检察官提升量刑精准性,提高制度适用智能化水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三罪名的适用率从21.57%上升至94.73%。加强监督制约,紧盯控辩协商、具结书签署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保障检察权规范行使。201811月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95440132987人。2019年适用率69.42%,位居全国第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广大律师的支持和参与。制度实施以来,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13.2万余人次,占适用认罪认罚人数的99.66%20203月,江苏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在场参与占比达99.25%,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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