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等系列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部署,今年初,江苏省司法厅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截至5月中旬,全省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524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15360件,其中,认罪认罚案件1232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7倍,法律援助覆盖人群4.6万余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扬州市、宿迁市分别将法律援助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幸福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徐州、盐城、常州、连云港、南通等市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丰富活动载体。在开展活动内容、载体、形式上创新举措。盐城市推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力争实现服务能力、工作机制、质量管理、群众满意度“四个新突破”;扬州市推进云上法援“战疫”行、维稳防控园区行、复工复产企业行、扶贫帮困村居行等“四大行动”,打造“淮左法援名都”品牌;泰州市开展特殊人群保障“法援惠民生.服务四季行”活动。
三是强化线上服务。针对疫情防控需要,构建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以电话、网站、微信、手机APP等多种接入渠道为载体,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的法律援助服务格局。全省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6万余人次,通过远程视频开展认罪认罚见证2897件,参与远程庭审200余场次。
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维权申请,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江阴市、锡山区等民营企业较多地区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张家港市在国家和省规定事项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六类事项;苏州市建立涉疫情追索劳动报酬等维权案件“绿色通道”;盐城市加大对涉及假种子、假农药、假肥料等坑农事件受害人的援助力度,一律指派名优律师办理。
五是注重案件办理效果。加强与法院、劳动仲裁、人力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妥善处理因企业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导致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引导企业和职工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办理农民工、困难职工劳动维权案件10858件,其中通过通过非诉方式结案4560件,占劳动维权案件总量的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