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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成立首个设区市社区矫正委员会
2020-05-20 09:50:00

   5月15日,盐城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经批准成立。该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及市中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市司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编办、市教育局等17个部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该市围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格局,明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其中,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关政策、办法和措施等;协调并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机构设置、经费等各项保障和措施;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等。办公室贯彻和落实委员会各项决议和决定;制定全市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在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实施;落实监督管控、帮教帮扶和考核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承办委员会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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