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应对,避免人员聚集,确保运行高效。
一是制定方案,保证服务“不断档”。制定《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新型肺炎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就服务大厅提出“三个切实加强”“落实四个制度”工作要求。从接待场所疫情防控、三大平台衔接、窗口服务保障等3个方面,对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保障服务连续性。
二是调整模式,保证服务“不见面”。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江苏法律服务网等线上平台,推出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在线申请、电话预约等4种方式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在中心服务大厅发布《通告》,以线上服务替代实体窗口服务,做到“不见面”“掌上办”“网上办”,对老年人不熟悉网上操作的,提供固定电话咨询服务。
三是强化引导,保证服务“高温度”。协调有关部门,安排江苏法德东恒、江苏亿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等16家律师事务所,为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编制《疫情防控期间省中心服务大厅工作指南》,明确工作日轮流值班工作制,做好防控措施、引导业务办理、每日即时汇报,做到不降标准、不减热度。编印《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手册》,从法律、政策、常识等3个方面,对与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材料进行汇总,发放给全体工作人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中心行动有标准、服务有依据。
四是主动思考,保证服务“新提升”。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法律专家团预约咨询特色服务的工作方案》,做好法律专家特色服务,组建法律专家团,为企业、公民个人复工复产提供专业、精准、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特别是对涉疫疑难复杂法律问题进行专业会诊,提供法律解决方案。法律专家团在原有律师法律专家服务基础上建立,增加了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服务内容。
1月份以来,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152人,其中老年人(60岁以上)40人、女性39人、农民工7人、农民3人、残疾人2人、其他:61人;接待咨询143件、解答咨询140件、与相关部门协调1件、引导向其他渠道求助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