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符世锋。今天我想给大家分享的题目是“小案”里的大民生。
这,我想大家都不陌生。对,就是人行道板上常见的螺丝、短节钢管等凸起物,可能大家平时走路时还被绊到过。有的人可能不太会在意,有的人可能会投诉或索赔。
这些日常生活中常被忽略的小问题,却是我们公益诉讼人眼里的案件线索,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发现线索的眼睛。对公益诉讼工作来说,没有线索,“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掌握了线索,也就掌握了工作主动权。
2019年10月,梁溪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地上凸起物这个线索后,并没有认为它小而小看。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全市不少道路人行道板上存在这种凸起物,于是向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
我们也认为,这虽然不是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但关系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如果由市检察院来主办,更能引起行政机关重视,也更能推动全市层面问题的解决。于是,我们决定将案件提级管辖,并开展一体化办案。
经过联合深入调查,我们发现地上凸起物的来源比较多,有电线杆、减震带、垃圾箱等拆除后留下的螺丝,有指示牌、广告牌等拆除后留下的短节钢管,还有一些无法查清来源的凸起物。市区也曾发生过多起老人被绊倒而受伤的案例,“小案”其实并不小。而且市中心地区人流密集,“低头族”越来越多,地上凸起物可能给行人通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检察公益诉讼不仅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通过梳理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职权,我们发现地上凸起物涉及的监管机关比较多,如电线杆由电力部门监管,垃圾箱由城管部门监管,指示牌由交警部门监管,还可能涉及通信、照明管理等部门。由此产生的难题是:涉及到这么多部门,如果向每个单位都发出检察建议,缺乏牵头部门,无法形成统一的执法力量,那如何保证整改效果?那些不清楚来源的凸起物,难以查清产权单位,又如何确定监管机关呢?
多次讨论、研究后,我们认为,市政园林局是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和管理职能,具有“兜底”监管职责,由他们牵头来履职,可以同时解决这两个问题。我们与市政园林局进行了对接,开展了面对面的磋商。因为第一次接触检察公益诉讼,市政园林局一开始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是特别理解,对是否应当由他们来履职也存在异议,但经过我们多次深入地沟通,最后双方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共识。
我们依法向市政园林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他们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参与专题讨论,及时协调相关单位部署专项排查和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最后,城管、照明管理、交警等8家单位共清除凸起物近900处,有力地维护了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案件被多家中央媒体进行了报道,《检察日报》在国家安全日作为警示案例刊登。办案效果同时也得到了市政园林局和老百姓的认可。
市政园林局有关负责人说:“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深入地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对于我们市政管理部门工作的开展,制度的完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希望双方多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老百姓也说:“路上的安全隐患消除了,路更平坦了,为检察院点赞!”
有人也许会认为,这样的小案,检察机关是否有投入了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其实,我们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没有所谓的“小案”,因为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不是小事,涉及民生的案件,也都不是小案,“小案”往往关系着大民生。“小案”同样能办出精品。近年来,我办理的多件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公告案例等,这些案件多是从小线索入手,也都是一些“小案”。
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守住人民的心,就是要通过检察机关具体办理的每一件“小案”体现出来。是的,通过我们办理的每一件“小案”,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安全就在身边,能增强人民群众对我们党、我们检察机关的认同,厚植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因此,“小案”不能小看,“小案”更不能小办,“小案”里有大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