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至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杨春雷再次到无锡开展现场检察。
现场检察期间,杨春雷副检察长组织召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听取江苏省检察院和无锡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汇报,就巡回检察、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派出院改革等工作,与江苏省检察院以及部分设区市检察院、派出检察院的领导和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座谈交流。
杨春雷一行还视察了无锡市检察院丁山办案工作区、宜兴市方圆社区矫正帮教中心中超利永帮教点。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俞昕水主持座谈会并汇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对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再认识
在6月16日召开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为这次巡回检察的主要对象,无锡市检察院首先汇报。
“2019年4月检察机关机构改革后,院党组根据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开展需要,对第五检察部人员力量进行了优化、充实、调整,工作人员数占全院总数的11.2%,员额检察官数占全院总数的六分之一。强化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组建45名干警组成的“侦查人才库”,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总量在全省名列前茅……”
虽然无锡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但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朱良平诚恳反思了存在问题:
“市院党组和我个人对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认识还不足,新理念转变不到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化程度、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要求……”
杨春雷接过话茬,“你刚刚说的心态和理念问题,其实这种现象很普遍,很多检察人员对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理念和观念仍然处于混沌状态,对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再认识。”
他强调,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司法公信力提升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是司法公正的监督者、守护者,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党和国家交给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使命。
要深刻认识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是最高检于2018年5月开始试点的一项改革,2018年10月,这项制度通过《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形式固定了下来。
作为12个试点省份之一,江苏率先在无锡试点。“两年来,无锡市检察院共对辖区3所监狱进行了8次巡回检察,特别是疫情期间,我们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发现6个线索……但在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关系上,派驻有所削弱,过于依赖巡回检察。”朱良平汇报说。
“两年以来,我们一共开展了31次巡回检察,其中,专门巡回检察2次,作为看守所检察的试点单位,还组织对看守所的巡回检察3次。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的职责还不够清晰、有交叉,监狱巡回检察还缺少工作指引。”南京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钟山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小权说。
杨春雷现场回应道,理顺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的关系问题,主要还是认识和观念的问题。派驻是基础,巡回是发现问题。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不管是巡回还是派驻,对监狱的职责要履行好。巡回检察是上一级对下一级的监督,市检察院履行主体责任,省检察院履行监督责任,最高检负责全面监督,通过“飞行式”检察或者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督导。
他强调,巡回是监督的一种方式,也是办案的一种手段。要深刻理解张军检察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突出重点,讲求质效,以点带面。重点是通过检察监狱刑罚执行活动,发现相关职务犯罪或者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而不是一般性地检察监狱日常管理工作。
他还请第一巡回检察组副组长、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坤明介绍了黑龙江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经验。张坤明高度概括了黑龙江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的主要心得体会,就是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聚焦职务犯罪、聚焦违法违规、聚焦管理层面问题,全方位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力度
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确认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职责。两年多来,这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诸多困难。
“目前全省办案体量不大,各地办案情况也不平衡,案件办理还需更加精准,内外部侦查合力尚未形成,侦查信息化建设停滞……”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张海青汇报了侦查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他建议最高检尽快出台新的立案标准和办案工作执法规范,建立各地交流借鉴经验做法的平台。
“我们贯彻巡回检察就是办案的要求,由市院牵头,线索统管,两级院一体化办案,这两年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走在全省前列,但办案工作也是举步维艰,查办的案件罪名和查办主体比较单一;侦查人才缺乏,力不从心;信息查询难……”徐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魏秀清这位曾经的“老反贪”感叹。
杨春雷现场“支招”说,办案体量小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靠当地解决。办案要严把质量关,不仅要有侦查思维,还要有公诉思维。
关于侦查合力的问题,对外要和其他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内部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尤其是要加强和刑检部门的沟通。要以侦查的思维方式去开展巡回检察,探索新时代侦查工作规律。他说,最高检正在研究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新的立案标准,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先行探索信息化建设工作。
关于侦查队伍建设,他要求要有现代化侦查思维和理念,但队伍素能问题不能一蹴而就,可以通过自己培养、调入、招录等办法解决,注意以老带新,加强培训,发挥好一体化的传统优势。
文字:卢志坚
图片:无锡市检察院
编辑:章熠